自治區政協形成的《推進全面依法治區協商報告》,得到自治區黨委主要領導批示,報告中的多條建議被吸納進《法治寧夏建設規劃(2021-2025年)》《寧夏回族自治區法治社會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
協商成果落地開花,參與此次調研協商的自治區政協委員們倍感欣慰。
民主的氛圍,觀點的碰撞,商以求同,協以成事。為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推進法治寧夏建設,自治區政協將“推進全面依法治區”列入2021年協商計劃,為全面依法治區貢獻政協力量。
深調研 下沉一線找問題成因
只有深入調研,政協話語權才有力。2021年3月9日,自治區政協“推進全面依法治區”調研課題啟動后,5個調研組第一時間分赴五市,圍繞“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保障”5個分專題深入調研,扭住問題短板、直切矛盾核心,只為提出解決路徑。
2021年3月9日至11日,第一調研組赴中衛市沙坡頭區、中寧縣、海原縣,深入走訪相關部門、社區和學校,廣泛聽取意見建議。“我們聯合旅游等部門負責打擊黑導游黑車、欺客宰客等違法行為,為游客提供更加放心、安全的旅游環境。”中衛市公安局旅游警察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但存在在編警務人員晉升渠道狹窄,輔警工資待遇低,執法力量延續性不強等情況。
第四調研組先后赴銀川市綜合執法監督局、生態環境局、市場監管局等地,聽取企業對行政執法的意見建議。“把體現地方特色作為提高立法質量的重點,突出管用實用的關鍵性條款,精準發力,不貪大求全,由問題引導立法、由立法解決問題……”調研分報告中,詳細記錄了一條條凝聚調研組成員汗水的建議。
調研結束后,5個調研組進行研究討論,最終形成5個分調研報告和1個綜合調研報告。
“協商民主是實實在在的,不是擺設,只要真情履職,政協協商就有成果。”這是委員們在調研協商過程中達成的共識。
2021年5月7日至8日,自治區政協十一屆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召開,圍繞“推進全面依法治區”專題協商議政。與會人員緊扣主題、集思廣益,與長期關注依法治區或在一線從事法治工作的部分專家學者、相關部門負責人深入探討、互動交流,踴躍建言獻策。
討論中,委員們切中要害談問題、提建議,協商議政有質有效,真知灼見在對話中碰撞迸發,一份沉甸甸的協商成果最終形成。
重落地 協商成果轉化為黨政決策
推動協商成果轉化落實是政協履職之要、作為之基。加強督辦落實,健全成果轉化機制,是政協協商求同成事的重要保證。
《推進全面依法治區協商報告》報送自治區黨委后,黨委主要領導作出批示,要求運用好協商報告中總結的經驗、提出的建議,推進依法治區工作,具體由自治區黨委全面依法治區辦牽頭研究落實情況。
“這份協商報告所提的意見建議具有針對性、可操作性。在《法治寧夏建設規劃(2021-2025年)》《寧夏回族自治區法治社會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中,采用了協商報告中的建議。”自治區司法廳相關工作人員反饋道。
翻開《寧夏回族自治區法治社會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記者看到,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實現國家機關普法責任制清單全覆蓋;完善法官、檢察官、行政復議人員、行政執法人員、律師等以案釋法制度;健全媒體公益普法制度,創建一批宣傳覆蓋面廣、群眾認可度高的法治品牌欄目、節目;鼓勵縣(區)在矛盾糾紛多發領域探索建立“一站式”糾紛解決機制等協商報告中的意見建議被吸納到方案中,協商成果轉化為黨政決策。
協商議政成果轉化是人民政協履職必要性、科學性、實效性的集中體現,是檢驗履職是否精準、是否到位、是否高質量的重要標準。為推動協商成果進一步向現實成果轉化,自治區政協十一屆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上,政協委員提出的意見建議最終也轉化成《進一步提升科學民主立法水平》《依法行政要嚴格履行法定程序》《政策的制定和執行要更加貼近人民群眾的現實需要》等6篇社情民意信息。
把握時代脈搏,凝聚協商共識。自治區政協這次協商議政的實踐和取得的成效,再次證明協商民主作為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特有形式的獨特優勢和生機活力。 記者 趙嬋莉 張紅霞 |